天津位于海河流域下游,河流水系眾多。近年來,由于來自上游和本地的水污染現象逐漸增加,水少、水臟、水流不暢等水環境問題日漸突出。
為破解水環境問題,2008年以來,天津市已累計投資400億元,連續開展了4輪水環境綜合治理,城鄉水環境得到顯著改善。天津市水務局局長景悅說,在前兩輪重點實施水環境專項治理工程、清水工程的基礎上,天津市在2013年至2016年實施了清水河道行動,堅持控源、截污、治污、修河、調水、開源多措并舉,重點治理工業污染源、貯存工業廢水的滲坑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等。
景悅說,第四輪水環境治理工作從2016年至2020年,圍繞國家規定的優良水體、劣Ⅴ類水體、建成區黑臭水體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、地下水水質、近岸海域水質保護目標,重點安排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,全力節約保護水資源,保障水生態環境健康,嚴格水環境風險控制,大力推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,完善多項保障措施等6大治理任務。
自2013年1月份起,天津市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天津建設步伐,在充分借鑒其他省市管理經驗的基礎上,在全市域實行并不斷完善水生態環境管理地方行政領導負責制,即“河長制”。通過實行“河長制”,天津市全面加強水環境治理,建立起河道水生態環境管理長效機制,進一步鞏固水環境治理成果。
在確立“河長制”的基礎上,天津市按照河長負責、分工協作,統籌兼顧、分步實施,建管并重、強化管理,上下聯動、協調配合,屬地為主、以獎代補的原則,確定了2013年、2015年和2020年三個階段工作目標,提出了加強截污治污和水資源保護、加強堤岸水面保潔和違章建筑清理、加強河道綠化和景觀建設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等4項主要任務,同時建立了資金保障、監督考核、公眾參與等3項工作機制。
“河長制”的實施,解決了天津水環境治理和管理的兩個突出問題。一是解決了河道水環境管理責任不清、職責不明等問題,逐步實現了河道水環境治理和管理的規范化、制度化和常態化。二是解決了過去河道水環境問題多、反復治、集中治等問題,形成一河一策,每河有人管、有人治的常態化管理,改變了集中式運動式治理的歷史。
通過多源并重、標本兼治和有效管理,水環境污染加重趨勢得到遏制,河道周邊水環境面貌明顯改觀。天津市健全完善了以區縣二級河道為主的灌排水系統,加強了河道生態修復功能,形成了集防洪除澇,水清岸綠,休閑環保,具有城鄉特色等多功能于一體的河道景觀。
目前,天津已累計治理廢水直排企業1125家,工業滲坑92個;治理規模化養殖場739家,治理入河排污口門942個,建成全市重點污染源66家企業自動監控預警系統和于橋水庫水環境監測預警系統等,實現中心城區及環城四區水系循環流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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